1998年10月4日 星期日

[Forum]一種策略問題

這一篇打算寫的是比較策略。隨手亂寫關於兩種職業運動中不同的使球隊強大的策略,以及為什麼阿徹會這麼想。保證對非運動迷來說非常無聊,比失眠更痛苦。無意者請自行跳過。|)有興趣的人歡迎隨時加入討論。主題只有兩種職業運動,NBA和MLB。

但事實上,只有一個問題。就是錢。獲勝的策略基本上跟你的球隊到底有沒有錢,有百分之一百的關係。但是同樣要錢,在這兩種運動的結構之間卻有著極大的差異,使得妳不可能用同一個策略去操作兩支球隊。這可能也就是前陣子洋基老闆Steinbrener不願意考慮操作冰球的NY Rangers跟籃球的NY Knicks的主因。當然他一定很喜歡洋基,所以捨不得賣掉,也是主因。

在NBA之中。一支沒有選秀眼光,沒有優異的球探組織的球隊,想要只靠著大把銀兩讓自己的體質由弱轉強。不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最簡單的因素就是出在 NBA有薪資上限。雖然有大鳥條款可以避免上限問題,但依然沒辦法隨心所欲的拿到自己想要的球員。(關於這個部份,不久之後我會寫一個薪資上限的翻譯跟解釋版本出來,保證對非死忠 NBA迷來說非常無聊,比校長演講更糟糕)。限於這個比較棒球起來嚴格硬性許多的薪資上限和交易規定,一支 NBA職業球隊想要根本的讓自己變強具有競爭力,一位優秀的操盤師,並且善於選擇新秀,培育新秀,把新秀留在球隊上,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簡單的來說,類似湖人的Jerry West,騎士的Wayne Embry,波士頓的傳奇紅頭等人。基本上, NBA是個需要優異期貨眼光的運動。

但是 MLB並不一定需要這樣一個優異的新秀養成系統。不需要一個相對上特別出類拔萃的農場。原因在我看來也是出在薪資的問題。大聯盟只對超出一定數額的薪資科以很重的豪華稅。換句話說,只要妳真的錢包夠深。妳不必在乎有什麼規定能夠阻止你買一支夢幻球隊。也不必苦心研究市場上一些可能的交易。只要妳有足夠的荷包,不必擔心有任何規定問題,只有手腕問題。

簡單來說。類似蒙特婁或是以前的海盜這種限於市場小,所以沒錢留下大魚的球隊。勢必只能在聯盟規定的六年之中好好使用你手上一手建立的優異新秀,六年一過,球員取得自由球員資格。就是很多時候最簡單的開價比價。事實上,四年一過,小球隊就可以知道要怎麼辦了,因為這時候球員可以申請薪資仲裁。通常可以看做是一個該球員未來動向的風向球。如果留不下,交易出去是遲早的問題。那麼真正有錢的大球隊,可以透過交易或是每年的自由市場來補足他們原先不論為了什麼原因而放棄的未來性新秀所造成的空缺。

其實就是這樣,拿手上的新秀去跟人家換好貨。那麼球隊老化怎麼辦呢?大球隊可以使用錢來買,維持戰力。小球隊買不起,所以只能自己養,養的差不多了,看看留不住,就拿去交換一些更 raw的有潛力的新人,或是一些中等球員來維持戰力。當然,一支每年球員薪水兩千萬的球隊,是真的很難跟年薪總額六千萬的球隊競爭的。(關於這個價碼問題,我本來在另一篇電影Jerry MaGwire 的文章中寫了不少,不過還沒完成,那個部份可以看做是經紀人制度的基本瞭解)

為什麼有如此不同的原因還有另一個。就是新秀是不是能夠馬上派上用場,如果可以。那麼自己培養新人這個策略應該在那裡都行的通。但事實不是如此。

基本上來說, NBA每年舉辦的兩輪選秀之中,合理的期待值是第一輪的前十順位可以被假定為是屬於即戰力的選手。可以馬上對球隊提供相當的貢獻,之後的順位,除了一些意外之外,大致都需要一兩年的養成期,這是大致而定。有非常大的個人因素。


但是棒球不同於這一點。每年被選入的新秀,不論妳是第幾輪。都很難在當年直接升上大聯盟有所作為。而必須先進入小聯盟中培養。要從新人聯盟,升到1A,2A,3A,直到大聯盟。不是一件那麼簡單的事情。就算妳真的很有實力,也要看妳球隊目前對這個位置的需求如何。拿最近當紅的Jeff Bagwell來說,他當初是紅襪的很有潛力的三壘手;可是沒辦法,當時紅襪的大聯盟第一人選是成名已久打擊機器Wade Boggs,另外還有Naehring等人卡在那裡可以運用。一場棒球同時只會有一個三壘手在場上。不管妳多好。所以Bagwell對紅襪來說就是可以被賣的東西,而不是不可換出的球員,結果到了太空人也是改 練一壘手才出頭。

NBA不一定如此。我說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