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2月16日 星期五

A二

那個時候我常常自己一個人下了課去看棒球。不過大多數的時間,我會跟我國中同學或是高中同學去看。國中同學有兩個,我們三個都很愛三商,對一開始還沒有機車的我們來說,假日去看一場棒球,就差不多等於九個小時下去。我們會兩點左右出門過去,三點之前到,然後開始排隊,準備領每場一千張的免費學生票。這通常是要看是哪支球隊出賽,好比如果是三商對統一的話,就可以七晚八晚再去,那要是兄弟對味全之類,可能就要提早一點到。

當時球場附近只要有球賽就是擠滿了人,我們三個人會去排隊打牌聊天,買個飲料,然後在球隊巴士到了之後趕快衝上去要簽名,我沒有那麼愛簽名,不過書包上有鷹俠的簽名喔,那個書包還在書櫥下層說。我的同學甲就非常愛簽名,他有一個小本子,我想幾乎每個球員的簽名大概都有,而且很猛的是,我們常常去找初來乍到的洋將簽名,要是以後台灣有開運鑑定團這種東西,我想他會賺不少錢。

後來我們有了機車之後,就開始比較奢侈的買內野票,其實座位都超級難坐,而且便當又難吃,但是我們還是會早早到,早早進場搶壘邊的位置,一面看球員練球熱身,這個大約要看一個半小時左右,可以看到投手就在你下面試投,我的同學乙是他們學校棒球隊的一員,我們三個人就常常這樣晃掉一個下午。而且三商常常輸。但我們還是很高興期待鷹俠康雷跟林仲秋能夠為我們帶來勝利,或是冠軍美夢。

跟高中同學看球就比較慘,因為只有我支持三商,所以常常要去看很無聊的什麼統一對時報之類,我那時候最怕去看時報對兄弟,簡直是汗水和加油聲響的雙重奏直到比賽結束。面前就是一萬五千人。當時我們有一個約定,就是支持的球隊若是獲得上半季冠軍,那麼該隊的支持者要出錢請我們這群人喝飲料,若是該隊獲得總冠軍,那麼該隊的支持者要請我們其他人去吃大餐。職棒元年上半球季的時候,我們這群人還沒聚在一起,那個球季過去之後,我從來沒請過客。算是補償心理的失落,就用生理的滿足來彌補過去的這個球季,然後為下個球季作準備。

我們通常都是度過極度興奮的春天,汗水肆意的夏天,以及蕭瑟的落敗。然後年復一年。好吧,如果上面這個命題改成"我"的話,請把 "通常" 兩字拿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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