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7日 星期三

[紐約洋基]大牌經紀人Scott Boras公開抨擊新自由球員制度


如果你沒聽過這名字的話,我們簡短說明一下,Scott Boras可能是整個職業運動界最大牌的經紀人,他以最能替客戶爭取到大合約而聞名。不過今年大聯盟修改了自由球員的相關規章,也多少造成他在談判上失去過往的優勢。

簡單來說是這樣,MLB近年先是修改了選秀制度,限制了一支球隊可以花在選秀球員簽約的總預算,希望可以改變有錢的球隊能夠任意簽下他們想要的新秀,而沒錢的隊伍可能事先就擔心他們簽不下新秀,與其簽不下,不如跳過不選,改選簽的下來的,這樣一來,就扭曲了選秀制度的本意—弱隊可以優先挑選他們覺得有實力的選手,以達成整體的實力平衡,有助於整個聯盟的表現與收入。目前NBA也採取類似的制度。

 緊接著,MLB今年把自由球員制度某方面與選秀綁在一起,新規則是如果該名自由球員之前整個球季都待在同一隊,那麼該隊有權提出一個為期一年1330萬美元的合約給該球員,如果該球員接受,那雙方自然再續前緣;如果該球員不接受,那他當然成為自由球員,可是新簽下該球員的隊伍,必須將來年自己隊上最前面一個選秀順位(前十順位例外),以及該順位的簽約預算額度,一併「賠償」的失去這名球員的隊伍。這目的是為了保護原球隊不會完全失去之前的投資,同時希望長期來看,能夠維護各隊實力平衡。

在這個新制度之前,其實有類似的規則,自由球員會依據Elias Sports Bureau這公司的分級被分成A級跟B級,他們如果跟別隊簽約,新球隊一樣要給舊球隊選秀權,但不必把預算額度也給他們。

Scott Boras正是對此感到不滿,他在接受訪問時說「如果你的系統不是獎勵好表現的話,你就知道我們大聯盟的制度中出現了一些腐敗的狀況。你不能這樣,因為這就沒有獎勵到優良表現的人。」

雖然適用新制度條件的球員比起以前適用舊制度的球員要少,但他認為新制度會導致球隊不得不在「目前大聯盟隊伍的表現」以及「整個球團長期的表現」之間作選擇。 「大聯盟必須讓球隊在選秀時能想花多少就花多少,所以選秀上花的錢就不會被看成比大聯盟球隊的表現更重要。」

這當然是見仁見智,你的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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